12月15日下午,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党委中心组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和中科院党组《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党委书记马明亚主持,党委委员参加会议。
马明亚就学习《条例》的体会,结合本所目前支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问题进行中心发言。长春光机所刚刚完成支部的换届改选工作,党委根据《条例》要求重新设置了党支部、党总支,原则上由部门行政负责人担任党总支、党支部书记,确定了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为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固定时间。下一步党委将就落实党支部的八项任务、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党务干部培训、专题研究支部建设等重点问题开展工作。党委在此前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在本月组织学习《条例》,对照检查还没落实的条款,并在今后工作中逐一落实。党委委员就《条例》的主要内容交流了学习的体会。
党委委员王晓慧就中科院党组《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行传达,并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等相关精神。
会议还学习了12月13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党委委员就《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谈了自己的理解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