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关于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意见
为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深化职工之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是党中央对工会的一贯要求。要使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真正成为“职工之家”“职工之友”,要把职工之家建设成为全面提升基层工会工作水平的综合性载体,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重要平台,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的有效抓手。
30多年来,院工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总工会的工作要求,把职工之家建设作为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发展的一项长期任务抓好抓实。我院各级工会积极行动,建家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内涵方式不断丰富,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建家成效不断彰显,工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在当前新形势下,我院职工之家建设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基层工会对建家工作的认识不清,未把职工之家建设摆在工会工作全局中进行思考、谋划和部署,职工之家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深化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引导基层工会守正创新、进一步激发生机与活力,是当前我院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基本要求
深化职工之家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面提升职工之家建设水平,持续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有效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努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一)规范组织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工会每年向党委汇报工作,重要事项及时向党委报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按期换届选举。依法及时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选优配强工会主席,工会主席一般由局级领导担任,工会常务副主席一般由处级干部担任。加强专兼职工会干部、积极分子队伍建设,鼓励院属单位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加强会员会籍管理,职工入会率达到90%以上(含项目聘用职工),实现实名制动态管理。
(二)强化思想引领。突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每年在五一、七一、国庆、院庆、全民健身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突出、具有我院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职工的爱党、爱国、爱院情怀。加强职工文化建设,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增强职工法制意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开展消费帮扶工作,采购脱贫地区产品,在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引导岗位建功。围绕科技创新中心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和技能竞赛,培育和选拔符合科技创新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积极推荐全国和省级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五一巾帼奖,中国科学院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科苑名匠等重要奖项,宣传科学家事迹,讲好科学家故事,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加强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激励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
(四)落实维权制度。聚焦工会主责主业,切实落实维权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工会法》《劳动法》《中国科学院研究所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发挥职工(代表)大会作用,坚持所务公开,公司制企业落实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督促本单位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工会维权职责,促进单位安全致研。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五)竭诚服务职工。强化服务意识,把准需求脉搏,拓展服务载体,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关爱一线职工,每年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和日常送温暖活动。关爱困难职工,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慰问、职工残疾重病子女帮扶等工作。关爱艰苦边远地区科技工作者,开展野外台站慰问工作。关爱职工身体健康,开展重大疾病筛查、优秀职工疗休养、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等工作,为科技创新奠定健康基石。关爱职工心理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关爱女职工、单身职工等特殊需求,解决职工急难愁盼问题。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普惠性服务,让广大职工享有更多获得感。
(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独立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检查。及时足额计提、拨缴工会经费,严格执行工会财务报销、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制度。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档案资料齐全。突出会员在建家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每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开展会员评家工作。把会员满意不满意作为建设职工之家的最高评价标准,严格评家标准和评家程序,工会工作成效、工会干部履职情况由会员进行评议和监督。
三、切实加强职工之家建设的组织领导
牢牢树立“建家就是建会”的理念,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强力度,切实加强职工之家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院属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将建家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职工之家建设情况将纳入党委书记考评。各级工会要把推进职工之家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工会主席要具体抓,明确职工之家建设的具体举措,将职工之家建设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分类指导。要最广泛地把建家活动覆盖到各个基层工会组织,分层次推动职工之家建设扩面提质。职工之家建设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结合本单位特点打好基础、规范起步,切实提高规范建设水平。职工之家建设要注意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差距、改进提高,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建家水平、增强工会活力、发挥职代会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
三是突出正向激励。根据中国科学院模范职工之家评选表彰实施办法,院工会在全院范围每5年开展2次模范职工之家评选表彰工作。按有关规定,上级工会可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补助,基层工会也可对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基层工会和工会主席,上级工会和本单位可以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应掌握会员评家结果,将其作为考核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重要依据。对会员测评不满意的基层工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全院通报。对会员测评不满意的工会主席(副主席),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在核实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约谈。连续两年会员仍不满意的,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组织调整。对三年内未达到职工之家建设标准的基层工会,上级工会采取措施予以整顿。
五是发挥典型引领。下力气做好宣传工作,形成职工之家建设良好氛围,不断扩大职工之家建设影响,引导会员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梳理职工之家品牌形象,形成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我院职工之家建设水平,奋力开创工会基层工作新局面。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我院其他有关职工之家建设的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直属机关党委 2022年8月15日印发